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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与前篇博文内容接近,但更学术,内容也更丰富。
叶自成 蒋立群
摘 要:不干涉内政是中国所倡导的国际秩序的一个基本原则,但在利比亚和叙利亚危机中这一原则正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冷战结束后,西方主导的国际社会以人权干涉主权成为一种国际行为范式,并有得到越来越多发展中国家支持的趋势,这也使得中国外交面临一种两难困境。孟子在2000 多年前齐燕战争时期关于仁义干涉的思想或许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不干涉内政 中国外交 基本人权
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12)03-0014-21
不干涉内政是联合国宪章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西方主导的国际法的一个基本法则,也是中国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核心内容。但在国际关系的实践中,历来存在大国对中小国内政的干涉,尤其是存在西方对发展中国家的内政进行或公开或隐蔽的干涉、或粗暴的军事干涉或柔性的经济封锁制裁、或合法的(打着联合国的旗号)或非法的干涉等多种情况。冷战结束后,西方主导的国际社会以人权干涉主权更成为一个具有普遍性的趋势。从科索沃战争到现在的利比亚战争和当下的叙利亚危机,以人权为旗号对独立国家的主权进行干涉有越演越烈之势,且似乎有得到越来越多发展中国家支持的趋势。
这种新情况使中国外交陷入一种两难困境:要么继续坚持现在的不干涉内政原则,从而不仅与借人权干涉他国主权的多数西方国家处于对立,而且可能会与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利比亚战争和叙利亚事件中西方的干涉都得到了相当多的发展中国家的支持)的立场对立;要么改变一贯坚持的不干涉内政原则。
中国应该如何摆脱这种困境?回顾一下2000 多年前孟子在齐燕战争时提出的仁义干涉的历史与思想,对我们理解当前的外交局势,或许能有帮助。
一、华夏体系时期的一些干涉内政的情况
在孟子之前,华夏体系已经存在用仁义作标准对一些国家的内政进行干涉的现象。公元前632 年,晋国与楚国大战于卫国的城濮,卫国国君先与晋国结盟,未成,又转向楚国结盟,但卫国人不肯,把卫成公赶出了卫国,用以向晋国讨好。在战胜楚国后,卫成公也不敢回国,派大夫元咺协助卫成公的弟弟叔武回去治理,但后听说元咺大夫要夺权,就把元大夫在自己身边的儿子角杀了,但元咺仍然忠于卫成公。后来晋国恢复了卫成公的国君地位,并派兵护送卫成公复位,又任命了宁武子为辅佐大夫。这样一来,卫国的国内派与跟随卫成公的国外派之间就产生了尖锐的矛盾。[1]
宁武子为缓和国内的矛盾,与大夫们立下盟约说:‚天祸卫国,君臣不协,以及(遭到)此忧也。今天诱其衷,便皆降心(拘制心志)以相从也。不有居者,谁守社稷?不有行者,谁捍(保护)牧(牛)囹(马)?不协之故,用昭乞盟于尔大神以诱天衰。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后,行者无保(恃)其力(功),居者无惧其罪。有渝此盟,以相及(牵扯)也,明神先君是纠是殛。‛这段话说,上天降祸于卫国,导致君臣不和,现在上天引导它的善意,使大家能重新在一起,没有在国内的人,谁来保卫国家?没有跟随国君在外的人,谁来保护国君?认为国内国外的人应当团结,从今天起,过去的就过去了,跟随国君在外的,不要恃仗功劳,与叔武子在国内的,也不要惧怕,双方不要互相怪罪。这个盟约把卫国的国内派和国外派团结在一起。
但卫成公的军队回到国内后却杀死了在国内掌权的叔武,元咺也逃到国外。元咺因此事就向晋国提出起诉,认为卫成公违犯了盟约,晋国的狱司在审理时认为,卫成公一方有罪,并杀了卫成公的代理人,逮捕了卫成公并把他关在囚室中。元咺新立了公子瑕为卫国国君。
卫国的事要由晋国来解决,这在今天很荒唐,但在当时却很普遍,因为根据当时的礼和秩序干涉中小国家的内政,是霸权国的一个职责。
晋国在公元前511 年曾准备派军队帮助鲁国国君恢复君位。当时的鲁昭公内为权臣季氏所不容,外齐国和晋国又不想让鲁昭公到本国来居住,因此鲁昭公不得不住在一个小城里。晋定公认为这不是长久之计,为了维护盟主国的威信,想派军队把鲁昭公送回国。晋国权臣范献子认为,可以先召鲁国季孙来,不行再攻他。晋定公接受了他的建议,派人对季孙说,如果你前去见鲁昭公,我一定会让你平安。季孙答应了,跟随晋国的使臣一起朝见鲁昭公,鲁昭公准备原谅季孙,但跟随鲁昭公在外流浪的手下不同意,提出希望晋国能派兵把季孙赶走再回鲁国。所以,当晋国大臣劝鲁昭公与季孙一起回国时,鲁昭公对晋国大臣说,如果晋国真的对鲁国好,让我回鲁国,我只有一个条件,一定不能见到季孙氏在鲁国。晋国大臣只好让季孙回国去代理国君的事务。最后,在鲁昭公随从的反对下,鲁昭公未能回国,后来死在流放地。
名正言顺的国君死在国外,晋国失去了干涉的理由,更主要的是,鲁国昭公虽是国君,但一直没有管理国事,国事很早就是由季孙氏代理的,季孙在鲁国国内也有很高的威望。晋国权臣赵简子一开始还想惩罚季孙子,认为季氏使他的国君出逃,不惩罚不好,但又认为鲁国百姓拥护他,不知如何才好,这时晋国太史蔡墨劝说道,季孙作为副国君是有权掌握国家大事的,况且这已经有四代了。季孙氏在鲁国威望很高,百姓只知有季孙,已经忘记了国君了,一个已经被人民忘记的人,怎么能得到国家呢?
而孔子虽然主张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但当鲁国身边的齐国发生弑君行为时,孔子还是忍不住想让鲁国进行干涉。
公元前481 年,‚齐陈恒弑其君壬于舒州。孔丘三日齐(斋戒),而请伐齐三‛,这一年齐国的陈桓在舒州杀了齐国国君。孔子知道后心情很沉重,他斋戒三天,并三次请求鲁哀公派兵攻打齐国,因为在孔子看来,陈桓弑君实在是不能容忍的。但这个想法也实在太天真,连鲁哀公都说:‚鲁为齐弱久矣,子之伐之,将若之何?‛,鲁国除开春秋初期曾有一次战胜过齐国外,其余的几百年时间中,大多数是受齐国欺负的,因此鲁国不得不紧紧依靠晋国的帮助,所以鲁哀公说,我们拿什么攻打齐国,鲁国被齐国削弱已经很久了,鲁国根本不是齐国的对手,再说,即使打下来,又能怎么样?但孔子认为,陈氏弑君绝对得不到齐国民众的支持,因此他回答说:‚陈恒弑其君,民之不与者半。以鲁之众,加齐之半,可克也‛,孔子认为陈桓杀了齐国国君,齐国百姓不亲附他的有一半。以鲁国的群众加上齐国不服从陈桓的一半,是可以战胜的。‛鲁哀公也不好驳孔子的面子,毕竟是孔子是鲁国的国老,因此推辞说,让孔子找主政的季孙氏,但是孔子也自知季孙氏不会理会他,因此也没有向季孙氏提起。[2]
二、燕国内乱与齐燕战争
从上文可以看出,孔子的思想中也有干涉主义的萌芽。这一思想的萌芽后来被孟子发展为仁义干涉主义。孟子不是从一国的国家内政的角度看问题,而是从仁义的角度看问题,仁政高于一国的内政。在这种背景下,燕国发生的子之之乱(公元前318 年—公元前314 年)为孟子的仁义学说提供了一次实践的机会。燕王哙是文公的孙子,易王的儿子。在他继位的时候,燕国国力贫弱,这促使燕王哙苦
身忧民,殷殷望治。但是燕国地处偏僻,文化发展落后,燕王哙面对中原各国各种新的思潮和变法革新之风颇感茫然,自己难以承担富国强兵的重任,因此把子之请到燕国并付之大权,用‚子之相燕‛, 后又想让太子也把权让出来。燕王哙因此就‚因收印,自三百石吏而效之子之。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哙老不听政,顾为臣,国事皆决子之‛。[3] 燕王于是把俸禄三百石以上的官吏的印信收起来,交给了子之。子之就面向南坐在君位上,行使国王的权力;燕王哙年老不再处理政务,反而成为了臣子,国家一切政务都由子之裁决。
但子之没有商鞅治国的才能,‚为国三年,燕国大乱,百姓恫恐‛。本来哙将权让于子之就使朝中政局不稳,子之治国无能又使百姓对政权不满,因此原先的太子党就活跃起来,太子因数党聚众。将军市被围公宫,攻子之,不克。将军市被死,以殉。国构难数月,死者数万众,燕人恫怨,百姓离意‛,太子平也被杀。[4] 纵观让国事件,既没有进步,也算不上倒退,只能说是地处边陲落后国家的贪图名利的昏君奸臣的胡作非为;这是战国纵横家为了私利,脱离政治军事斗争实际需要,忽悠君王权相造成的最大祸乱;这是历史洪流中的一片浊浪。‛ [5]
燕国内乱刚起时,齐宣王就开始让臣下讨论齐国的对策。讨论的结果是,齐国暂时不派兵,采取支持燕国太子党与子之斗争的策略。但齐国君臣没有想到的是,燕国太子平和燕将军市被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本来应合力攻子之,但没想到起了矛盾,两派自己先打起来,最后为子之各个击破,太子平和将军市被皆被杀。齐国扶持燕国人打燕国人的策略没有成功。孟子在事件刚发生时,似乎有四点理由反对这场干预战争:(1)燕国大乱,不应当支持趁火打劫的伐燕;(2)孟子支持儒家的禅让、尊贤任能的主张,对于燕王哙的禅位,应加支持,不应反对;(3)孟子反对兼并战争,所以后儒多有以针对《孟子》与《史记》矛盾之处为‚亚圣‛辩护者,称孟子并未有劝齐宣王伐燕之事。当齐国攻打燕国后,有人问孟子,你是不是鼓励齐国攻打燕国,有这回事吗?”孟子的回答却出乎人意料之外,他回答说,“为天吏,则可以伐之”。孟子的意思是说,只有奉了上天使命的人才可以去征伐。就好比这里有个杀人犯,如果有人问我:‘这个人该杀吗?’我就回答说:‘可以’。他如果再问:‘谁可以去杀这个杀人犯?’那我就会回答他:‘做法官的才可以杀他。’现在,让一个跟燕国一样无道的国家去征伐燕国,我为什么要鼓励它呢?” [6] 这表明孟子虽然认为燕国已经仁义无存,国际社会可以进行讨伐,但似乎孟子并没有鼓吹齐国对燕国的干涉。
可是,史家的分析表明,孟子不仅身与其事,而且处在这一事件的漩涡中心,是这场战争的直接谋划者。[7] 既使是被后儒以此否认孟子不支持齐国干涉燕国的《 孟子·公孙丑下》中的内容,也只表明孟子言语中曾经不支持齐干涉燕国,但并没有否认对燕国内乱进行干涉的必要性。
太子平和市被失败之后,燕国进一步陷入混乱。时‚孟子为卿于齐,出吊于滕,……自齐葬于鲁,反于齐‛,在回鲁安葬母亲后回到齐国。齐国大夫沈同就私下问‚燕可伐与?‛,
孟子明确答复,可以,因为子哙不得把燕国让给别人,子之不得从子哙那里接受燕国,好比有人把君王的俸禄、爵位不经君王同意私下让给别人一样,这是不对的。[8]《史记·燕召公世家》上也说,孟轲谓齐王曰:‚今伐燕,此文、武之时,不可失也(现在去讨伐燕国,这正是周文王、武王伐纣那样的好时机,千万不能失掉啊)。‛孟子的建议肯定是对齐出兵起了一定的作用。
公元前314 年,齐宣王采纳臣下的意见,乘燕国内乱,命匡章率‚五都之兵‛及‚北地之众‛攻进燕国,与此同时,据新出土的中山王鼎铭文载,中山王也同时命司马朋率三军攻进燕国,在中人(今河北唐县西南)打败燕军,杀死燕将,‚辟启封疆方数百里,列城数十‛。
由于燕国人民痛恨子之,对齐的进攻反而表示欢迎,齐国和中山国仅50 天就攻下燕国的都城,燕王哙被杀,子之被俘后,被剁为肉酱。燕国在七国中力量本就较弱,经此打击,势力更为削弱。齐军入燕后,残暴对待燕国人民,引起燕国人民反抗。两年后,齐军被迫撤退。
齐国占领燕国时,孟子曾向齐宣王提出,为燕立一君主而后撤离。齐王不听。后来齐军在燕国大肆屠杀抢掠,十分残暴。燕人不服,燕国人民于是又纷纷起来反对齐军;赵国等诸侯国也反对齐吞并燕,怕齐国因此而变得更强大,于是立燕昭王,燕人拥护,迫使齐军败退撤回。
燕国内乱和齐国干涉结束后,齐王又后悔没有听孟子的建议,对身边的大臣说‚吾甚惭于孟子‛。之后,孟子也离开了齐国。
三、孟子仁义干涉的主要内容
具体分析孟子在齐国出兵燕国上所持的立场和建议,可以看出:第一,行仁义可以干预,为爱人可以干预。孟子的仁义观推到国家间关系上,就必然包含某种国际干预。因为既然仁义是一种普世标准,也就成为儒家所推崇的国际秩序的标准。
一个国家的行事不合乎这个标准,别的国家就有权进行干涉,也可以说,仁义是没有国界的。孟子反对的战争是大国兼并小国的战争,以及大国之间为国家私利而进行的兼并战争。仁义作为一个标准,不仅是用来衡量自己的国家统治的好坏的标准,也是用以衡量他国的一种标准,如果他国的统治者不能行仁义,那么行仁义的大国就有责任将仁义行于他国,甚至不惜用战争手段去‚解放‛他国民众。关键是看民众从中是否得利。只要符合仁义的战争,就是仁战,就是正义的战争。凡是拯救他国人民于水火之中的战争,都是仁战。[9]
孟子认为,当天下大乱际,应当有一个大国出来承担以仁义一统天下的大任,以解万民以倒悬之中。他与学生公孙丑的对话中说,‚夏后殷周之盛,地未有过千里者也,而齐有其地矣;鸡鸣狗吠相闻,而达乎四境,而齐有其民矣‛,齐国不必要再增加土地和人口,只要行仁政,行王道就可以一统天下,谁也不能阻挡。‚且王者之不作,未有疏于此时者也;民之憔悴于虐政,未有甚于此时者也。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当今之时,万乘之国行仁政,民之悦之,犹解倒悬也。‛ 孟子认为,‚为天吏,则可以伐之‛,[10] 就是说,仁义是一种天命,为了这种天命,是可以替天行道的。
孟子认为,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侍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服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11] 一个国家如行德治,行仁政,那么,虽大国必畏之,不敢轻视之,‚能治其国家,谁敢侮之予?‛怎样才能使一个中小国家取得较高的国际地位,使天下各国的民众都来归附自己呢?孟子由此提出了以德治国,以仁义无敌于天下的五原则:‚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市,廛而不征,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于其市矣;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悦,而愿出于其路矣;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于其野矣;廛,无夫里之布,则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矣。信能行此五者,则邻国之民仰之若父母矣。率其子弟,攻其父母,自有生民以来未有能济者也。如此,则无敌于天下。无敌于天下者,天吏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12] 孟子认为,才有所用,市不征税,广开国门,助农兴耕,国民安居,这五条原则是使一个国家无敌于天下的基础。这样的国家必能对其邻国产生巨大的感召力,使邻国之民愿受其治,从而以德服人,统一天下,是天命使然,不可战胜的。天命就是天下的‚大道‛,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孟子认为,行仁义,行王道,就是‚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所以,统一天下,推行仁道,重要的是以德治天下,孟子故此认为,‚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13] 虽然有时孟子也认为不可苟泥于是和平还是战争手段,但总的来说,还是以不战为好。他甚至指出,‚善为阵,善为战‛是一种‚大罪‛,因为仁者天下无敌,它出兵必是正义之师,关键在于一个名正,‚征之为言正也,各欲正已也,焉用战?‛ [14]
第二,燕国内乱已经仁义无存,可以进行干预。在他看来,燕国内乱引发的干预战争,可以成为一场行仁义的正义之战。当时受儒家思想影响较大的中山国,‚专行仁义,贵儒学,贱壮士,不教人战‛,虽然是一个中等国家,但也对燕国这个大国进行讨伐。中山王的文告说,‚ 燕君子哙,不顾大宜,不谋诸侯,而臣宗易位,以内绝召公之业,乏其先王之祭祀;外之则将使上勤于天子之庙,而退与诸侯齿长于会同,则上逆于天,下不顺于人旃。……燕故君子哙,新君子之,不用礼宜,不顾逆顺,故邦亡身死,曾无一夫之救”。[15]
第三,仁义之师为人所爱。孟子在回答齐宣王齐国要不要伐燕的问题说,关键是看燕国民众是否欢迎。‚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如果齐国攻打燕国时,燕国民众‚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说明百姓希望避燕王统治于水火之中,则齐国应当出兵,相反,如果齐国军队使燕国民众‚如水益深,如火益热‛,则不应出兵。
孟子还引用商汤征伐诸国的事例说,‚汤一征,自葛始。天下信之,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我后?’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归市者不止,耕者不变。诛其君而吊其民,若时雨降,民大悦。《书》曰:‘奚我后,后来其苏。’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箪食壶浆以迎王师……‛[16]。孟子认为,当时的商汤征伐各小国,各国民众都欢迎,‚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又‚若时雨降,民大悦‛,都认为如果商汤王到了,就可以获救了,他们在商汤王征伐时,一点也不惊乱,做买卖的做买卖,耕田的耕田,只是南北两边的国家的民众埋怨,为什么商汤王‚奚为后我‛,怎么不先来解放我们?所以,燕国的国君无道,齐国应当派兵讨伐。孟子还认为,齐国攻打燕国是为了帮助燕国行仁政,而不是为了占领这个国家,如果齐国攻占燕国后同样行暴政,杀害百姓,抢掠他们的财富,使别的国家对齐国这样一个大国会更为恐惧,因此,‚不行仁政,是动天下之兵也‛ [17] 孟子在回答为什么齐国能五十天就拿下燕国这样一个大国时说,‚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岂有他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箪食壶浆以迎王师‛。[18]
第四,干预不能变成占领和吞并。但是,齐军进入燕国之后的情况让孟子很失望。他批评齐宣王说,如果像齐军现在在燕国的所作所为,这怎么可以呢:‚若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如之其可也!天下固畏齐之强也,今又倍地而不行仁政,是动天下之兵也。王速出令:反其旄倪,止其重器;谋于燕众,置君而后去之;则犹可及止也‛。[19] 孟子劝齐宣王以仁义之道处理燕齐战争,将燕国俘虏和燕国的宝物送回燕国,最好的办法就是停止抢劫,帮助燕国人自己推选出一位君主,然后自己率部离开燕国。但齐王不听,导致燕国臣民在其他诸侯国支持下合国力反击,齐大败,只好狼狈地逃离燕国。
第五,干预者不仁将被干预。最后,孟子对齐宣王所说的,如果齐国不以仁义之道对待出兵燕国的事情,把以仁义之师出兵燕国的正义行为,变成了齐国试图吞并和占领燕国,对燕国实行直接统治,就会使仁义变成虚伪,使干涉的正当性发生质变,从而会引发华夏体系的反对,即所谓‚倍地而不行仁政,是动天下之兵也‛,这也是有预见的。虽然孟子明确说王何必曰利,但在具体分析国际局势时,孟子还是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国家利益来进行分析。孟子有远见地预见到,如果齐国把干预燕国内政变成吞并燕国的不义之战,那么,不仅会引起燕国民众的反对,而且肯定会引起其他国家的反对。事实也表明,齐国占领燕国又没有撤走的意思,就引发了其他国家的强烈反对。首当其冲的是齐国的宿敌——赵国。赵国也与燕国接壤,燕国内乱从一开始就引起赵国关注,但当时的赵武灵王继位时间不长,又忙于进行胡服骑射的国内改革和北向征讨匈奴,再加上其当时十分年轻缺乏治国经验,所以燕国事件初期,赵国并没有采取什么措施。甚至对齐国出兵对燕国进行干预,赵国也没有进行反对。但当齐国行为已明确表明是对燕国的占领时,赵国就表达了强烈反对,并积极扶持在韩国为人质的燕太子平的弟弟燕国公子职回燕国。当时的燕国虽然是七国中最弱的国家,但毕竟也是七大国之一,如果被齐国吞并,将改变战国的格局,因此,当时的秦国和魏国也反对齐国对燕国的占领。于是,在赵秦魏韩的支持下,公子职得以顺利回国接掌政权,成为燕昭王。二十年年后,燕昭王发动五国联军破齐,也是对这场齐国吞并燕国的不义之战的报复。所以,纵观整个齐国出兵干预燕国的过程,可以更明确地看出孟子国际干预的观点,即是否应当干预燕国的内乱?干预的条件是什么?应当如何干预?应当由谁来干预?干预之后又当如何?
首先,干预的合法性:出于爱人(对燕国民众的仁义)。燕国的内乱已经表明燕国已经没有仁义了,燕国的民众已经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出于仁义的目的,华夏体系的国家应当进行干预。
其次,干预的条件:被人所爱(得到燕国民众的支持)。华夏体系的国家可以进行干预,因为干预的条件已经成熟,就是燕国的民众希望华夏国家进行干预,这种干预是可以得到燕国民众的支持的。
第三,干预的目的:恢复燕国的秩序和主权独立。反对任何外国对燕国的直接占领。孟子主张伐燕而不主张‚取燕‛,是因为他希望在攻克燕国之后,按照周初管理殷商遗民的方式处理齐燕关系,而不主张将燕地掠取过来成为齐国的一个边邑。而齐国的‚倍地‛,说明齐军在占领燕国后,已经把它并入自己的版图之内,这与孟子的建议大大相违。[20]
第四,谁可以进行干预:只有为天吏者可以干预。孟子肯定了对燕国干预的正当性,但后来实际上也否定了齐国干预的正当性,因为齐国和燕国一样,是一个不懂得仁义的国家,齐国干预燕国,就是以燕伐燕,以不仁义对不仁义。
结 语
孟子在2000 多年前提出的仁义干预,对于今天中国处理利比亚战争与叙利亚危机有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
第一,中国应当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不干涉内政是国际社会的一个基本行为准则,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国际社会就没有秩序可言。而且,在西方主导的国际社会中,普遍和大量存在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秩序,西方国家以强凌弱,以大欺小,以富欺贫,对发展中国家的内政横加干涉,导致许多的国际失序和国际冲突,坚守不干涉内政也是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基本权益的底线。
第二,不干涉内政也要考虑基本人权问题。人权问题有内政问题,也有超主权的内容。不干涉内政是一个国家主权的基本内涵。基本人权也是一个越来越为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概念。孟子2000 多年前的思想实际上提出一个维护基本人权的问题。我们既要从国家主权的角度看内政,也要从基本人权的角度看内政。内政的问题既要考虑国家政权管理的合法性,也要从民间角度考虑基本人权的维护问题。我们既要反对西方国家借口人权干涉他国内政,同时也要考虑基本人权的维护。2005 年7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联邦关于21 世纪国际秩序的联合声明》中,提出了人权具有普遍性,但国际人权应尊重不干涉内政原则。[21] 人权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具有一定的普世性的基本人权,即人的最基本最起码的权利,如生命权、人的尊严应当得到尊重等,这一部分内容也具有一定超内政的意义;另一部分人权,如人的发展权、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等,与内政是重迭的,是由一个国家的发展的不同道路和模式所确定的。当一个国家的政权粗暴地较大规模地剥夺国内平民的生命权和人的基本尊严时,或一个国家内部出现国内平民基本人权无法受到保障时,国际社会应当从基本人权和人道主义的角度进行干预。把所有的人权问题都视为内政而持不加干涉的立场,或者把所有的人权都视为超越主权的东西而进行干涉的立场,都是不可取的。
第三,反对西方借人权干涉主权,也考虑发展中国家在人权问题上的立场变化。过去西方国家打着人权旗号干涉他国主权,通常会引起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反对,但在利比亚问题和叙利亚问题上,值得人们关注的一个变化,就是阿盟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区域性组织在利比亚问题和叙利亚问题上都力主国际社会干涉,非盟作为最有代表性的发展中国家组织在利比亚问题上,实际上也持支持干涉的立场,这些与西方的人权干涉的立场有了更多的接近点。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同时,应当考虑和思考发展中国家的这一变化。
第四,中国在如何坚持不干涉内政的问题上,不能仅限于从维护国家主权角度反对西方的立场,也要增加从维护基本人权角度反对西方人权干涉的立场。中国反对西方国家对利比亚动武,就可以增加维护基本人权的内容:中国谴责利比亚政权粗暴地剥夺利比亚民众的基本人权,但也谴责西方国家发动的利比亚战争,同样粗暴地剥夺了许多利比亚无辜民众的生命。利比亚反对派民众和支持卡扎菲的民众的生命权同等重要。我们反对这些战争,不仅在于它们侵犯了这些国家的主权,干涉了这些国家的内政,而且在于,这些战争打着维护人权的旗号,但死于这些人权战争中的普通民众数量,可能远远超过甚至数倍于卡扎菲暴政残害的生命,两者同样都是侵犯利比亚民众的基本人权的。因此,中国不仅要维护发展中国家的主权,也要维护发展中国家民众的基本人权,对这些国家中出现的侵犯和损害人的基本权利的做法,也要给予谴责,并敦促其采取有利于国内政局稳定与和平的对话、协商、和解的政策。
(作者简介:叶自成,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北京,100871;蒋立群,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100871 )
此文发表在《国际观察》2012 年第3 期 为北京大学中国战略研究中心软实力战略基金资助的《中国崛起》“华夏主义”的部分内容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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